老板两次强暴女员工拍下裸照 一审被判刑3年
2008年7月28日 10:00:03 源自:新华报业网 〖

老板两次强行与女员工发生性关系,并且还用数码相机拍下了性爱裸照,女员工最后不得不向警方报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老板赵某辩称对方是自愿的,最后,一审法院福州仓山区法院认为,赵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据此,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

报警电话牵出性爱裸照

“老板要和我们两个女孩开一个房间,我怕再次被强奸!”去年11月17日凌晨,泉州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突然接到报警。打电话的是一名叫阿娇(化名)的女子,她说自己两次被老板赵某(男)强暴。

民警接到电话后迅速出警,并控制了正住在酒店的赵某,随即展开调查。经连夜问讯,警方初步掌握了赵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同时,南安警方联系福州警方,在赵某公司的墙壁柜内找到一个移动硬盘,在该移动硬盘里发现了17张赵某与阿娇的性爱裸照。

女员工在住处遭老板强暴

据警方调查,40多岁的赵某大学文化,是福州某电子有限公司老板,原来是某银行正式职工,后来买断工龄“下海”。案发前,赵某与老婆分居。而阿娇今年刚二十出头,外地女孩,事发一个多月前,在福州某广告公司上班。赵某是该广告公司老板的朋友,经常过去玩,对阿娇特别关注。

去年10月,赵某以高薪“挖走”阿娇。阿娇成为赵某电子公司的后勤,兼做电脑设计,赵某对她特别照顾,还让她住进公司公寓套房。

2007年11月4日,老板带阿娇出去吃晚饭,9时左右开车送阿娇回住处。刚进房间,老板突然将阿娇抱上床,不顾她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期间,阿娇不停地哭泣。事后,老板安慰了阿娇几十分钟。

当晚11时许,阿娇打电话叫来女伴兼同事容容,说老板欺负了她,她想报警。容容说女孩子名声很重要,劝阿娇考虑清楚再报警。最后,阿娇没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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