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在公安机关,张超从未提出曾遭木鸿章强奸之事,为何当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时,张超突然提出这一说法。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拿出了张超和谢宏在看守所串供的小纸条。“从这3张纸条上我们可以找到答案,并对3人的心态有个很好的认识!”
小陈是主谋
纸条A:你是在车上被他强奸的,你任意找个时间就讲当时他骗你心情不好出来吃饭,最好他朋友在,吃饭完后他非要送你去学校,在半路他对你强奸。你在11月下旬给我提到强奸的事(散步时)。当时你只是想让我教育一下他,我不敢。你让我叫了小陈。小陈一直身上都没有钱。他可能也想就此整一点小钱。所以整个计划是小陈下丽江计划的。我俩没有恶意杀人,是小陈。由于小陈想多拿钱,怕(木)报警才用绳子勒死的。当时我俩商议都是把他给放掉,随后小陈决定了,我俩也没办法。你是在厨房偷看了一眼,看到小陈用绳子杀死了他。分尸是小陈提议的。由于不好拿出去,小陈先动的刀,从手开始。分钱也是小陈先提议的。你点的数,你分16000,我主动要9000。小陈最后说全都是他的共17000。小陈是主谋,我俩只是协助小陈,也只是想教育一下他算了。因为小陈要钱才勒死他的。
你反口供时还可以多举几个他包女人的例子,你就讲前次口供时你没有想好,现在你想通了说婉转点。(该纸条于2008年1月15日在丽江市看守所查获)
想办法带张超出去
纸条B:有事就让我送点东西把讲的内容放在里面(可放在牙膏里面或吃的饭里),也许我会想办法带你出去。收到信息明白后及时回信息(可大声报告管教3声或下午给我加菜),在口供还没有交到法院前必须抓紧时间反供。(该纸条于2008年1月15日在丽江市看守所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