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学生被疑偷手机跳下5楼证明清白(图)
2008年5月15日 10:34:20 源自:广州日报 〖

病床上的张文(资料图片)

据深圳罗湖区法院初审判决显示,去年1月22日下午4时许,在深圳某外语学校读初二的学生张文正在学校补课,其间有两位同学指张文偷了同学的手机。事后,张文找学校的心理咨询老师张老师做心理辅导。张老师与年级主任齐老师、年级长罗老师等5名老师以及几位知情的同学一起和张文交谈,最后几位老师要求张文将事发经过写成书面材料。

当日下午6时许,6名老师暂时离开心理咨询室后,张文在心理咨询室里留下“冤枉”两字,然后从5楼跳了下去。据法医鉴定,张文达到三级伤残,此后将只能与轮椅为伴。

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张家自行承担所受损失的80%,校方承担20%,也就是赔付26.5万元。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昨日,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罗湖外国语学校13岁中学生被指偷手机后跳楼致残一案(本报3月14日A31版曾作详细报道),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跳楼致残的学生张文(化名)当庭痛哭失声,被亲戚推出庭外。张文跟记者说,“他们冤枉我,除了死,我没有别的选择!”

张文父亲在法庭上控诉,学校对事件处理不当,是造成孩子跳楼的主要原因。学校代理律师则称,学校已经尽了自己的职责,不应当承受赔偿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上直击:小张文当庭伤心痛哭

昨天开庭前,记者在庭外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小张文。今年仅13岁的他穿着一身蓝白相间的病服,坐在轮椅上,右手还绑着护具,左腿裤脚掀起,右腿被遮得严严实实。张文面目有些浮肿,脸色很苍白,他以后的日子都将在轮椅上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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