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衣工嫌打工钱少引爆炸弹勒索超市(组图)
2008年5月15日 10:26:18 源自:信息时报 〖

三度勒索均未达成目的

黄履昌首次作案是在2004年9月18日。当天下午6时30分左右,棠下“好又多”商场员工吴某接到黄履昌的短信,大致内容是“恐吓,紧急通知天河店现已有危险炸药品在某商品里,请及时处理否则后果自负”。因为之前吴某就接到黄打来的勒索电话,因此吴某马上将情况汇报给负责人,警方也赶到现场。商场方面假意与黄履昌讨价还价,将勒索款项从20万减到6.8万,后又询问黄履昌是否放了炸弹,黄则说“赶紧汇钱过来,否则就放炸弹”。但“好又多”在对商场进行详细的检查后,发现没有爆炸物品,也就对黄履昌的恐吓置之不理,没有满足他的要求。

等了近一个月的时间,黄履昌见没有钱到账,遂转移作案目标,以同样的恐吓手段,对海珠区东晓路万佳百货商场勒索20万,结果没有得逞;事隔近两年之后,即2006年9月6日,黄履昌第三次勒索,这次的目标锁定在海珠区敦和路荟萃商场,并且将勒索金额减少至8万元,依然没有成功。

屡屡失败决定制造爆炸

屡屡勒索失败,黄履昌把原因归咎于没有真正炸过商场,因此别人都不理他的“恐吓”。2006年10月27日,黄履昌花了20元买来炮竹、太空杯、温箱和螺丝钉等材料,凭着自己小时候玩过“土炸弹”的记忆,在其宿舍内制造“土炸弹”。为了加大炸弹的杀伤力,黄履昌还在炸弹制作过程中加入了螺丝钉。

第二天下午6时30分,黄履昌拎着炸弹跑到岗顶“好又多”东门口,将炸弹放在第三张桌子底下,点燃用于引爆的蚊香后迅速溜到对面的太平洋电脑城公交站。等了约5分钟后听到响声,知道爆炸成功,黄履昌回到宿舍,随后致电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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