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刷标语“发现小偷必打死”引争议(图)
2008年5月11日 9:45:20 源自:广州日报 〖

警方:发现小偷要报警处理

针对这个“警示标语”,记者采访了当地警方。有关民警告诉记者,市民这样做,无非是想“吓一吓小偷”,或者是警告小偷“这里已经有防备,不要再过来了”。

民警表示,其实市民发现或抓住小偷,有时在气头上难免会动手打一下他们,但一般不会打死人的。“而且法律也不允许打人的,遇到此类案件,群众一定要报警处理。”该民警强调说。

律师:这种标语不妥当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认为,这种标语是不妥当,也是不合法的。他说,市民发现小偷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只有公安机关才是惩罚犯罪的职能部门。由于盗窃类案件根据数额大小,一般分为违法、犯罪、重大犯罪三种情形,一般违法与犯罪是不至于严重到将嫌疑人打死的。

张元龙称,盗窃类案件具有隐蔽性,小偷通常会抵赖。因此,市民将他们移送公安,由他们专业取证,市民提供证据,从而能够更有效地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另外,对于小偷这类案件涉及到整个社会问题,有的属于未成年人,对其则以处罚和教育为主,惯犯则要从重处罚。(文/图 记者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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