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同居一个月后发现其是女孩
2008年5月11日 10:03:20 源自:北国网 〖

商量婚事 足疗店里雇“父母”

就在两人交往期间,辛某的父母要求双方父母见面,商量两人婚事,苏某便来到吉林市某足疗店花400元钱雇了一男一女充当自己的父母,花了500元钱雇一台奔驰车拉着“父母”来到桦皮厂镇与辛家父母见了面。一个小时后,苏某将“父母”送走。

戳穿身份 被判2年并处罚金2.5万

苏某花钱大手大脚、经常赌博,最后一次骗钱得手后突然消失,引起辛某及其父母怀疑,他们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被抓后,苏某仍没说出自己是女儿身,最终到看守所换衣服时,她才说出自己的真实性别。

据了解,苏某曾因犯诈骗罪被永吉县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于2005年刑满释放。昌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4月30日,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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