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在中央门做小生意的葛某向警方求助,称自己被一位18岁少女带人敲诈“青春损失费”,“我看她挺可怜,就把她带回家住了两晚。虽然睡在一张床上,但是什么事也没发生。可能现在没人会相信我,但这的确是事实。”葛某不停地辩解,但讲到最后,就连自己也感觉有些百口莫辩。
他和“流浪小妹”同床共寝
葛某称,自己是一个多月前认识“流浪小妹”章某的。
“那时天还有些凉,她衣着很单薄,浑身直哆嗦。”葛某说,当时少女问自己要几块钱吃饭,看少女长相挺单纯,他没加思索,就答应了。此后,少女隔三岔五就来要点饭钱,两人逐渐熟悉,谈得挺投机。
“我不知道她平时在哪里生活,但每次她来的时候身上脸上都脏兮兮的,还不停流鼻涕。”20天前的一个傍晚,天下着小雨,少女又来要饭钱。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葛某动了恻隐之心,便将她留下。
“那几天我爱人正好不在家,我就将她留在家里住了两个晚上。”因为家中只有一张大床,葛某晚上休息时就和女孩挤在一张床上。
“我用人格保证,我什么都没有做!”葛某称,自己两天都是“和衣而睡”,少女走的时候,他还将妻子的几件衣服送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