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奸犯谎报同名者资料顶替自己服刑
2008年5月10日 16:20:35 源自:东方今报 〖

今报安阳讯 一名在校正常上课的高二学生,突然成了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强奸犯”。18岁的安阳少年张亚飞,彻底被弄蒙了。

高二学生莫名其妙成强奸犯

张亚飞家住安阳县柏庄镇长青屯村。4月24日中午,去派出所办事的村委会主任王国民,给张亚飞的父亲张希安打来电话:“你家张亚飞,啥时候犯强奸罪被判刑了?民警给了我两份‘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要求村里配合监管改造。”

张希安说,儿子在安阳市一所高中读高二,憨厚听话,从不惹事,学习也不错,不会干这违法的事。

张希安随即赶到了柏庄镇派出所。在“安阳县公安局社会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档案”上,长青屯村的“张亚飞”在2007年2月8日夜和另外几名青年,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不满18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档案上强奸犯照片“张冠李戴”

档案上,“张亚飞”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资料,和张希安的儿子丝毫不差。但照片上的人,张希安却不认识。张希安还发现,档案上罪犯的签名,也与儿子的笔迹不同。

担心有人和自己儿子的身份证重号造成这种错误,在派出所,张希安按照档案上的“强奸犯”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结果显示的正是他儿子张亚飞的资料。

张希安在档案所附的一份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发现“张亚飞”的父亲叫“张玉平”。随后,张希安了解到,邻村辛店东街村村民张玉平有个儿子叫张朋飞,小名也叫张亚飞,曾因“犯事”被安阳市解放路派出所抓获,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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