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点成效】企业员工工资都涨了
“洛阳谋划的就是给全市工人涨工资。”洛阳市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闫钱德说。
2007年11月15日,洛阳市政府召开了联席会议,确定3个试点,分别是中信重工机械股份公司(国有)、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改制)、建园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民营)。
陈守仁说:“这3个企业,从性质上讲,基本涵盖了全市所有企业类型,如果能在这3个企业探索出经验,就可以推广了。”
商报记者了解到,试点期间,上述3家企业均已落实了工资协商制度,比如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原来的月平均工资是1800元,调整后变成了1980元,涨幅为10%。2006年,中信重工机械股份公司本来有70%的职工月工资达不到该企业平均数,现在这一部分人已改为按平均工资发放。
洛阳市建园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偃师市,4月2日,该公司工会主席丁红军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说,企业已经进行了工资协商,原来月基本工资是1360元,经过协商,企业已决定提到每月1600元,涨幅基本达到了18%,人均每月涨了240元,“这个涨幅不是从4月份开始算,而是从1月份开始算”。
那么,对于这一政策,企业负责人是什么态度呢?
4月1日下午和4月2日上午,商报记者在偃师市采访3个企业后了解到,企业负责人对“协商工资”的做法是认可的。比如建园模具公司的负责人就提到,从保证公司员工稳定性、企业长远发展等方面说都有好处,企业没有理由拒绝。
偃师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弘钉认为,这项工资协商制度尽管面临很多难题,但其带来的进步是毋庸置疑的。
陈弘钉说,他对下一步的推进工作“有担忧但更有信心”。
【上级态度】洛阳市做法值得推广
昨天下午,商报记者从河南省总工会了解到,对于洛阳市的做法,“省总工会领导是非常赞赏的,并给予高度评价”。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经喊了很多年,但大多数企业却没有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跟工会组织不敢协商、不善于协商是有很大关系的。所以,洛阳市总工会提出这个办法,政府还专门下发文件推进,是值得肯定的。”省总工会有关人员说。
“这是有着深远意义的大事。”省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张伟评价说。
张伟说,目前在河南省,已经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也就是工会提出给职工涨工资并确实做到的,只有3个省辖市,分别是新乡、漯河和洛阳,其中新乡早在1983年就进行了,漯河和洛阳都是2007年开始提的。
而事实上,去年郑州市总工会就开始筹划在企业运作工资协商制度,但努力了几个月不了了之,做不下去就不做了。
张伟说,工资协商制度只靠工会是做不成的,必须有地方政府做后盾,“从这一点说,洛阳市有了政府文件,并积极推进,这就使制度的落实有了保障,这是其他地方应该学习的地方”。
据省总工会法律部马部长介绍,省总工会初步决定于5月下旬到洛阳召开现场会,总结洛阳工资协商制度的经验,并向全省推广。同时,省总工会还将起草《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在适当的时候,提交到省委、省政府研究,“目的就是让劳动者的收入和社会经济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