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就此联系到博主陈先生,求证视频的来源和博文的真实性。他语气确定地说:“绝对是真的!”陈先生自称,他是某广告公司的员工,前几天晚上收到某电视台的朋友发来的彩信,看到了这段视频。其朋友说,该视频是执法交警拍摄后,也是用彩信传开的。
番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梁主任知悉此事后说:“我们的工作是严肃的,这绝不可能发生!”他联系了博文中提到的新造镇属下八个交警中队,对视频中出现的路段和人物进行排查。
昨日,终于确定视频中唱歌的人为新造镇曾边村村民曾某,他确实是一名“摩托仔”,但当日他唱歌跳舞绝对与交警无关,至于摄像者是谁并不知道。至于后来为什么会流传成这样,梁主任表示已没有考证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