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给问题高中生拍照建档引争议
2008年4月27日 9:42:08 源自:三秦都市报 〖

本报商洛讯(记者冀晖)昨日,记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帖子“陕西商南派出所为高三学生‘建罪犯档’所长称可以销毁!”,这个帖子是一网名叫“马义”的网民所发。其原帖内容为,“马义”是陕西省商南县城关镇人,是一个卑微到像蚂蚁一样渺小的人。

2008年4月21日晚上,上高三的儿子从学校回家后,痛哭流涕,不吃饭、不说话,几经劝慰、追问,儿子才吼出一句:“受到这样的侮辱,我不如死了算啦!”最后,简述了他受辱的经过。

“马义”说,次日早6时,我们去学校,先后找了孩子的班主任和学校主管保卫的副校长。我们首先想知道的是派出所传孩子取得指纹,是不是孩子真的从事或参加了什么违法案件;然后才想了解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班主任的回答很明确,孩子表现正常,没有什么违法的事情。校长起初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打电话叫来保卫干部,叫来派出所的相关人员,了解到大致情况是:前一天下午3时左右,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陈金龙一行人到学校警务室,要求学校提供有不良表现的学生名单,说要建立治安档案,配合学校搞好高考前的治安工作。并说现在国外,孩子一出生就要取指纹、手纹是建立这样的档案。校保卫干部杨某询问要什么样类型的,陈所长说抽烟、旷课的都行。杨从电脑中调出平常输入的,保卫人员认为有违纪表现学生的名单,念了有10几人,陈说够了,便打电话找这些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让学生到警务室。随后,陈副所长圈定了4名学生,并用正规的方法取了这些学生的指纹、掌纹;在长约二尺,宽约六寸的纸上写上这些学生的名字,由学生举起,用数码相机拍了照。

陈副所长向我表示,之所以让孩子举着写有名字的纸板照相,是因为怕输入电脑时(派出所的电脑)不知道谁是谁。事后可以让我去派出所当面消毁所取指纹、手纹,删除相机中所存照片。

副校长了解了情况后表示:这种建档方式不妥,以后不允许再这样做。并代表学校,当场向家长道歉。

我不知道怎样平息内心的愤慨。想问问周围熟悉的律师可否为我喊一嗓子,但我没有张口。无奈之时,是上初中的侄儿告诉我:你真笨!到网上去找有良知的人,请他们为你讲述世事的精彩与深奥。

这位网民的原帖长达1700多字,从这个帖子上可以看出,这是出自商南县高级中学(当地人称之为商南一中)4名“拍照建档”学生中的一位家长之手,这位家长坦然地说出了自家的心声和不平,为孩子叫屈维权。

此帖于4月24日在某网站发表,很快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百余网民跟帖发表了评论和看法。

昨日,记者赶到商南县高级中学,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刘副校长,承认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陈金龙带民警给4名高三学生拍照、提取指纹一事。刘副校长对记者讲,事发4月21日,当时他本人不在学校,当时也没有人向他汇报,只是事发后一位家长找到他本人,将情况向他反映后他才知道派出所曾在学校搞过这样“荒唐”的事。听了家长的反映,他认为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召集保卫处负责人与家长座谈磋商,最终取得了这位家长的谅解,他本人代表学校向学生家长道歉。

为了证实学生家长的说法,记者来到商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当事副所长陈金龙向记者解释说,最近一段时间,商南一中周围多次发生学生被抢劫、敲诈事件,怀疑是学校一些坏学生所为,就在学校警务室让保卫处提供一些学生违纪记录名单,保卫处就提供了10多名学生的名单,通过与学生班主任联系,最后确定给4名学生建立“档案”,这样做是根据公安机关“关于指纹信息搜集规定”做的,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事后觉得做法有些不妥。

23日,派出所负责人带领副所长陈金龙以及当事民警分别找到4名学生家里,与学生家长做了沟通,并给学生们作了解释工作,当面向他们诚心道歉,争取得到谅解,其中3名学生及家长表示谅解,一名家长对派出所的做法勉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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