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捉奸女否认剃光别人头
那么,戒指又是怎么回事呢?
21日17时许,记者电话联系到李影。李影称自己的确打了小华几下,但并没有将小华的头发剃光,头发是小华自己剃的。
李影说,当时还有两位民警在现场,因小华是卖淫女,民警想把小华带走调查,但李影说她看小华的年纪还小,就要求民警放过小华。小华见机便跪在地上,说以后从良,不再做卖淫之事。为了证明自己的决心,小华拿起剪刀,将自己的头发剃光,并在两位民警面前签下“以后不再卖淫”的保证。
李影说,她见小华年纪小、不懂事,便产生了同情之心,为了让小华彻底学好,她与小华一起到小华“工作”的地方,为她收拾行李,并让“老板”放过小华,让她回家过安稳的日子。但“老板”一听要把小华领走,就急了。为了这事,李影与“老板”发生了争执,并且,李影将“老板”的脖子抓伤。后来,“老板”终于同意让小华离去,并给了小华200元“工钱”。李影说,她见钱太少,又从自己兜里拿出200元钱给了小华,并为小华找了一辆出租车送她回安达。
李影说:“回到家,我发现自己刚买不久的价值17000元的钻戒丢了,肯定是被小华偷走的。”她说:“我的钻戒就放在洗手盆边上了,家里没来过别人,肯定是让小华偷走了,我这不是好心没好报吗?”
李影已向公安局报了案,要求小华送回钻戒。
李影对记者说,如果小华把钻戒送回来,她可以给她几千块钱以示感谢。但如果小华执意不送,李影会将她告上法庭。
知情者表示同情
“我虽然错了,我承认我和那个男人过夜了,可我也有尊严,也不至于把自己的头发剃光吧。她一直说我是卖淫女,对我又打又骂的,后来,我承认我是‘小姐’了,就以为她能放我回家,但我想错了,她对我变本加厉地实施报复,还把我的头发剃光。你看我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谁见了我都像见了怪物一样,我现在出去都不敢见人。当时我已经承认我和她丈夫在一起了,但没有金钱上的交易,她这样侮辱我,我一定要讨个说法。”小华说。
记者在小华病房采访过程中,几位了解此事的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小华同住一个病房的人气愤地说:“就算她是卖淫女,也不能把人家的头发剃掉,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
一位病人的家属鼓励小华说:“卖淫女是那个女人强加给你的罪名,你和那个男人根本就没有金钱上的交易。那个女人对你实施暴力,将你剃成光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她没有权利这样对你,你可以告她,法律是不允许这样胡作非为的。她这是在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