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艳照为要挟,向对方索要钱财
2008年4月22日 11:08:19 源自:新华报业网 〖

彭丽火了,立即报警,同时还警告曹平,自己的办公室电脑里还有证据。曹平听了这话,赶紧把包还给了她,并说愿拿出几千元交换,但有个条件,必须到彭丽单位,亲眼看见她把电脑中的录像销毁。彭丽没答应。

曹平见谈不拢,甩手想走,但却被彭丽拦住,无奈之下只好报警,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对于彭丽的说法,曹平一直矢口否认。他坚称两人第一次开房前,他就告诉彭丽自己已婚,但彭丽自愿“献身”。“呸!”曹平的话还没说完,就遭到彭丽的回击。

民警斥责了曹平的花心行为,同时表示,彭丽以艳照为要挟,向对方索要钱财的行为涉嫌违法,如果她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分页: [1] [2] [3] 下一页
精彩推荐
图酷频道
杂志在线
热点搜索
娱乐频道
资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