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农业国投原董事长受贿案审计报告披露
2008年4月21日 11:18:11 源自:东南快报 〖

厦门农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叶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2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日前,厦门市审计局披露了该起受贿案的审计调查报告。

“希望之星”入岐途

作为企业界的“希望之星”,叶某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1966年出生在厦门的叶某,案发时正值风华正茂的年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原任职农业国投董事长、副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兼任下属企业厦门欣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欣农公司)董事长,厦门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集团)副总经理。

据了解,叶某2000年12月起历任农业国投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法定代表人;2006年5月起,农业国投归并某集团后,刚满40岁的叶某就担任一类国企某集团副总经理的职位(享受正处副局级待遇),并兼任下属十家企业的法人代表。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希望之星”,却在大有作为之时,因贪欲滋生,走上了犯罪道路。

据厦门市审计局披露,2007年,厦门市审计机关共对11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查,叶某的犯罪主要事实是,在担任农业国投董事长、副总经理,及欣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利用主持农业国投及欣农公司经营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24.25万元。

举报信曝光重重疑点

不过这一切得以曝光日下,却是源于一封举报信。

2006年10月,厦门市纪委收到一封内部职工匿名举报信,揭发农业国投和欣农公司叶某、黄某(化名,女)两人违法乱纪,收受银行存款回扣达几十万元、勾结不法私营企业主、变相贪污和受贿等10多项事实,严重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

接到信后,厦门市纪委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审计机关先行审计。2006年10月16日,厦门市审计局接到任务后,立即组成审计组,进驻反映问题最集中的欣农公司,实行就地审计。

农业国投是1998年8月经厦门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运营和管理市属农业、木材和水产企业的国有资产,成立时划入企业24家。

审计人员摸清了欣农公司“家底”及运营情况,经过两个多月的审计,主要发现三个问题:一是叶某、黄某领取兼职薪酬;二是违规拆借资金,业务操作不正常;三是虚开发票做假账,部分开支缺乏合法凭据。

审计人员发现,2004年至2006年6月,叶某担任农业国投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期间,在欣农公司领取税后工资补差和风险收入31.5万元,在农业国投领取税后职务工资、效益年薪21.36万元,共领取兼职薪酬高达52.86万元。

黄某在担任农业国投总经理助理期间,同期在欣农公司领取税后工资补差和风险收入29.96万元,在农业国投领取税后职务工资、效益年薪8.61万元,共领取兼职薪酬达38.57万元。叶某和黄某除了在欣农公司领取工资补差和风险收入外,又在农业国投领取职务工资及效益年薪。

随着审计的深入,审计人员还发现,欣农公司获得征地赔偿款后,除了用于定期存款外,主要从事代理业务,利用公司资金为客户的进出口业务垫付资金,多次用于企业间的短期拆借。

审计组从发现的诸多疑点分析,认为其中存有重大犯罪线索,对此,厦门市审计局领导率审计组及时与厦门市纪委取得联系,就已发现的问题向纪委做了汇报,并作出移送处理书,移交给纪委。

分页: [1] [2] 下一页
精彩推荐
图酷频道
杂志在线
热点搜索
娱乐频道
资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