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手指性侵犯处女被判强奸罪引发争议
2008年4月2日 11:05:18 源自:新华报业网 〖

厦门同安区一男子,因为用手指对一处女实施性侵犯,近日被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处强奸罪。这一判决在同安当地引发争议,毕竟,手指侵犯与强奸仍有很大区别。但是,本案中法院为何要针对手指侵犯者作出重惩?这样的判决是否符合情理?

酒醉醒后:

处女膜没了

2007年9月6日,坐台小姐英英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感觉下身有些疼痛。旁边的同事告诉她,“你被强奸了!”随后,医生告诉她,“你的处女膜破了。”她这才发现,自己内裤和腿部遗留许多血迹。英英说,她虽然坐台,但坚持不与客人发生性关系。她没有性经历,还是处女!

“谁强奸了我?”英英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前一天晚上10点,自己和同事莉莉(化名)出台,在同安华逸轩酒店320包厢里有三位客人在等着她们喝酒。

英英喝酒后,一个客人将K粉放在水果盘内,“我当时酒喝多了,见有人在吸食K粉,也拿吸管去吸食水果盘上的K粉。”又是酒,又是K粉,英英很快就醉了,她对醉后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最早发现英英被强奸的是她的同事娜娜。娜娜听现场经理说英英不知去哪里了,她就跑到320包厢,没找到。然后,她又到“国宾2”找。她推开门,朝里看了一下,里面没有开灯,看到有一个人影将门关上,说“里面有人”。娜娜和现场经理将门推开,打开灯,看到一白衣男子正在穿长裤,英英躺在地上,下身赤裸,地上有一摊血。男子的肚子上和衣服上也都有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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