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韩城30万元罢免村主任事件调查(图)
2008年4月1日 11:24:09 源自:公益时报 〖


罢免村主任事件调查

一项被政府称为“富民工程”的项目因占地问题而陷入长久的诉讼泥淖中,法院多次判决,甚至引发了一场罢免事件。2005年1月31日,韩城市民政局认为上峪口村在罢免村主任过程中,存在不正当手段,宣布罢免无效。时隔一年后,一个被村民认为没有竞选资格的人却意外当选村主任。

在庄严的选举过程中,自治制度俨然成一场商人与普通村民之间财富的较量,这场较量背后,一方是为了维护基层民主的进程,另一方则是谋取商业的最大利益。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峪口村罢免事件绝非个案,值得警惕。

2008年3月26日,记者赶往陕西省韩城市,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小流域治理工程

上峪口村地处韩城市北端,东邻108国道,北扼上桑公路,是韩城市龙门工业园区未来发展的方向和依托。

多年来,上峪口村累计为韩城市工业建设贡献土地千余亩。耕地数量骤减,让这个拥有1000余人、以种玉米为生的村子,人均耕地不足0.5亩。

而目前,占用上峪口村土地(包括征用和租用)、围绕着该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共计16家,私企达40余家,年工业总产值达到近8亿元,所以,该村实际上处于韩城市工业经济圈的中心。

地理位置的优越,却并没有给该村村民带来太大经济收入。而随着常年水蚀的影响,该村地质的变化越来越影响到该村的安全。

村东部的高崖已达30多米,西部崖上还有近200户村民生活在山原断层线上,村北部的一条泄洪沟更是让村民们时刻面临着崩塌和滑坡的危险。

2002年12月1日,上峪口村选举产生了以李世民为村主任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

上任伊始,李世民就制定了9项工程,其中第一项就是,依据村情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小流域治理的决议。

在随后召开的村民代表、党员、村干部联席大会上,小流域治理工程得到村民的拥护,顺利通过。

在村主任李世民看来,这是他上任后给村民办的第一件大事。而该工程也得到韩城市政府、韩城市税务局、韩城市环保局的批复,并被韩城市政府定为“百村富民”工程。

李世民告诉记者,该决议若能顺利实施,则可以给村上带来村庄加固、收入增加、空气环境得以净化等巨大的益处。

但让李世民没有想到的是,这项工程却给他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并引发了一系列的诉讼,并最终导致李世民被罢免。

“富民工程”引发的诉讼

小流域治理工程需要占用在上峪口村东边高崖下81亩(包括河道)的河滩地,但早在1989年5月18日,该片河滩地被村民李建亭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为30年,年承包金10元,承包用途为栽种树草。

2002年11月14日,李建亭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将该地转包给韩城市上峪口煤矿,但该地一直由上峪口煤矿法定代表人李友田的儿子李启刚实际占用,用于堆放煤炭。

李世民告诉记者:“该地形处于背风凹,交通上可以绕开收费站,是一块堆积、贩运煤炭的‘风水宝地’,李启刚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如果要顺利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就必须收回这片河滩地,而该地已被李启刚使用多年。这也成为该项目最大的“瓶颈”。

随后,上峪口村委会向韩城市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终止高崖畔河滩地的承包合同。

2003年4月17日,韩城市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做出韩农合仲字(2003)01号仲裁裁决,终止上峪口村委会与李建亭签订的高崖畔河滩地承包合同。

2003年4月23日,李建亭以不服上述裁定为由,将上峪口村委会诉至韩城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承包协议和转包协议有效。

但随后,李建亭主动撤诉,河滩地实际使用人李启刚也未另行起诉。

在此情况下,2003年7月7日,韩城市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向上峪口村出具了韩农合仲字(2003)01号仲裁裁决书生效的证明。

同时,李世民代表上峪口村委会向韩城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依然不能收回该片河滩地。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多次受到李启刚的阻挠,排矸车队根本无法进入施工现场,当时,惟一的路还被李启刚设置了障碍。”李世民告诉记者。

无奈之下,上峪口村委会一纸诉状将李建亭、上峪口煤矿告上法庭,李启刚作为诉讼第三人,要求依法收回高崖畔河滩地。

在李世民向记者出示的(2004)韩龙民初字第095号判决书上,法院认定,被告李建亭在未经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所承包的土地转包给韩城市上峪口煤矿,同时获取高额转让费,依法应认定转包协议无效。第三人李启刚作为实际占用者亦不享有合法权益,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判决生效后,李世民代表村委会向韩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庭缴纳了5万元先于执行保证金,但执行过程依然不乐观。

随后,韩城市市上峪口煤矿及李启刚不服判决上诉至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5年8月24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渭中法民一终字第098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0万元罢免村主任

从2002年12月1日到2005年8月24日,两年多的时间里,李世民为了在自己任期内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可谓煞费苦心。“我做了3年村主任,没想到却打了两年多的官司。”李世民无奈地说。

而就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前,李启刚却启动了罢免李世民村主任的程序。

2004年11月15日,罢免大会前一天。

李启刚召集了近50名村民来到自己家中,将30万现金向到场村民一一展示,并称,罢免一结束,就可以把钱分给大家,并要求村民在中午12点前进入罢免会场。

在罢免大会当天,李启刚自掏腰包在村口设立了一个饸饹(当地一种特色食品)摊子,免费让村民吃。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上峪口村村民告诉记者,罢免大会那天人非常多,人们都来抢着吃饸饹,从早上一直吃到晚上。

“以前选举从来没这样,这是第一次有人在选举时请客。”一位村民告诉记者。

2004年11月16日中午12点,罢免大会正式开始。

经过统计,大会共433人投票,其中351人同意罢免村主任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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