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审判黑社会团伙15人获刑
2008年3月8日 9:25:43 源自: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 近日,保定市中级法院对李更新等社会性质团伙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判处李更新有期徒刑20年。其他1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6年4月,为达到称霸一方,聚敛钱财的目的,李更新以自己开设的永盛托运站为依托,纠集刘兰会等14人充当打手,采用语言威胁恐吓、砸车、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李更新为首,刘兰会等人积极参加的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大肆实施放火、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在蠡县、高阳县等地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认为,李更新等15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

精彩推荐
图酷频道
杂志在线
热点搜索
娱乐频道
资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