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折】
意外发生,刑期从2年变成14年
一审宣判后,坚称无罪的冯伟不服,上诉至安阳中院。2007年7月30日,安阳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不料,意外发生了。2007年10月30日凌晨,王霞在家中跳楼死亡。冯伟案再次扑朔迷离。
2007年12月6日,文峰区法院下达了判决书。这次,法院认为,冯伟在被害人王霞服用镇静药物后无力反抗之时,强行与王霞发生了性关系,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案发后,被害人思想负担重,情绪不稳定,曾割腕自杀,直至跳楼自杀身亡,造成了严重后果。
因此,法院判处冯伟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78987元。
“如果对照这两份判决书,你就会发现一个很大的疑点,前后矛盾。”冯伟的辩护律师说,文峰区法院第一次判决说“冯伟企图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未遂)”;而这次的判决是“发生了”性关系。
【疑点】
两封“遗书”到底写了什么?
2007年10月30日凌晨,王霞从家中跳楼,当时只有其丈夫在场,120迅速赶来,医护人员将气息微弱的王霞抬上救护车。
但当时,王霞的丈夫并未跟随救护车赶往医院,而说要“等110来再说”。
急救过程中,医生发现王霞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从中掏出4瓶药和3张纸,3张纸其实是两封遗书,用不同纸张书写。
医生大概看了遗书,就交给了办案民警。经记者从民警处证实,确实有遗书存在。
不过,记者随后从警方得到证实:安阳市公安刑侦部门曾在2007年11月13日,作出过一个情况说明,遗书已发还给王霞的家属。
取走人是王霞的大姐。她在取走遗书时,还给公安机关打过一个“欠条”:今取走王霞书信三张,药物4瓶。记者曾试图联系王霞的大姐,要求采访,但她明确表示,拒绝采访。
那么,这两封遗书上写着什么?王霞在自杀前,有着怎样的心路历程?遗书是否与“强奸案”有关?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冯伟的辩护律师推测,遗书中极有可能隐藏着王霞自杀以及冯伟“强奸案”的事实真相,这么一个重要的证据,怎么能随便还给王霞的家属?
一个事实是,文峰区法院这次的判决书中,对“遗书”一事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