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小雯父母又将“优酷”网站告上法院。他们在诉状中写道,在网民上传视频的过程中,网站没有认真审查视频的来源,更没有取得小雯的同意,给小雯造成巨大的伤害。他们要求网站删除视频和链接,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昨天栖霞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网站“不作为”就是侵权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鲁民说,这段视频上网后,网站没有及时删除,应当视为是一种“不作为”式的侵权。
“网民上传视频时,网站没有能够及时发现,这尚在情理之中。但是当这个有违公序良俗、画面比较暴力、也有损人格的视频已经产生一定影响之后,网站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消除影响。”
鲁民认为,网站作为发布信息的平台,很难做到人为地对网民发布信息进行控制,但是网站负有监管的义务,有责任净化网络空气,抵制不良信息。
鲁民说,广大网民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和道德意识,文明上网;而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尽快完善对网络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