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和密码均被他人盗取
3月12日的庭审中,法庭当庭播放了东岗支行提交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韩卫东在取款时,有两名年轻女子紧挨在他身后左侧。当韩卫东取出现金,拿走取款凭条后的近60秒时间里,ATM机并未吐出银行卡,韩卫东随即离开。这时,之前在韩卫东身后左侧窥视了韩卫东全部操作过程的其中一名女子来到ATM机前,右手持一张卡片作掩护,左手从吐卡处取走一张银行卡后离开,整个过程不足10秒。
东岗支行在当日的庭审中辩称,ATM机在取款后多长时间能吐卡这在全国并没有统一标准,由于韩卫东所持的是阿勒泰异地卡,ATM机在进行电子信号处理时,要经过兰州——北京——乌鲁木齐——阿勒泰,进行确认后再按这一通信路径返回,整个过程耗时较本地卡自然会比较长。因此,东岗支行认为ATM机并未吞卡,是韩卫东误认吞卡,且没有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才造成了存款被盗取的情况。阿勒泰分行也认为韩卫东应为自己的存款被盗取负责,韩卫东挂失银行卡时存款已被盗取,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韩卫东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此案的发生是由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也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提示义务造成,银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法官为双方主持调解,但两家银行均不愿接受调解。法院表示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