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玉投案后,龙文公安分局局长吴维加立即带领民警,赶到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的出租房。当时,李某国因头部受钝器打击,已经死亡。
王某玉说,两人分别为湖北枣阳和襄阳人,已经结婚7年,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两人关系一直不是很好。2006年末,李某国和其他女人好上,态度更加恶劣,动不动就对她拳打脚踢,还将她赶出来,去住工厂的集体女工宿舍,而第三者却公然住了进去,小孩也由李某国和情人来带。王某玉说,丈夫要她赚钱,又逼着交钱出来,还扬言若离婚就要对她和她的家人不利。当时,她觉得丈夫根本没有把自己当人看。
得知事件发生后,死者的两个哥哥从襄阳老家赶了过来。但是,看过尸体后,他们却主动写了一封请求信,恳请司法机关对凶手从轻发落。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死者的大哥李某军,他已经带着侄子李某龙回到了襄阳读学前班。他说,王某玉和丈夫、婆婆关系都不是很好,亲人被杀,心情肯定非常难受,对王某玉完全原谅,那是不可能的。“之所以写请求信,完全是为孩子考虑。王某玉出来后,愿不愿意要这个孩子、孩子要不要认她,这是以后的事。现在,我会把他当亲生儿子来养,这样做,对王某玉,我们已经仁至义尽了。”
同样作为当事人的家属,王某玉的弟弟王某千说,对家庭的遭遇,姐姐一直没有跟他说,怕他担心。但是,一些老乡经常跟他说,姐姐被姐夫打骂。他说,王某玉是个贤惠的人。
而对于姐夫,他说:“他以前开过出租车,认识了一些不良分子后,就经常赌博,输了就向我姐要钱,还养情妇,总干些歪门邪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