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里多了一口,只靠陈强打工赚来的钱,并不足以承担徐艳的抚养费用,再加上心有怀疑,陈强渐渐停止了支付徐艳的抚养费用。徐花没办法,私下里找到苏伟,告诉他徐艳是他的女儿,作为生父,他必须支付徐艳的生活费。
“孩子怎么会是我的?”苏伟拒绝了徐花的要求。无奈之下,2006年10月,徐花向德化县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徐艳与苏伟的血缘关系,并要求苏伟承担每月400元的抚养费直至徐艳独立生活为止。
2006年12月30日,一纸亲子鉴定确认了徐艳与苏伟的血缘关系,徐艳确实是苏伟的亲生女儿。
据此,2007年2月9日,德化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徐花的诉讼请求,确认徐艳系徐花与苏伟的非婚生女;徐艳由徐花抚养,苏伟每月支付给徐艳抚育费300元。
徐艳的生活暂时得到了保障,可陈强和徐花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亲子鉴定作出后,陈强经常听到有人在背后议论他,说他戴了“绿帽子”,还不时指指点点,甚至当面讥笑他。
这巨大的精神压力,让陈强无论在亲戚朋友、邻里之间还是在工友面前,都觉得无脸见人,抬不起头,慢慢的,原先的笑容没有了,陈强变得沉默、抑郁,有时甚至有幻觉,好像每个人都指着他的后背说:“看,就是这个人,戴了‘绿帽子’!”
每当陈强看到徐花、徐艳母女,就想起曾经发生的事,这种耻辱他受不了,于是,夫妻俩常为此事争吵,并且各自租房居住,感情渐渐疏远。
2007年6月,徐花又来到德化法院,她要求与陈强离婚。经法院调解,2007年7月6日,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德化法院的法官说,因为梅毒,当时的徐花已经面目全非,又有高度近视,来法院拿调解书时,调解书凑到面前看得都很困难。而苏伟也早已和她分手了。
“唉!她们母女俩往后怎么生活呀……”办理过无数离婚案件的法官报以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