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如立二被起诉
杨:由于偷拍女孩照片的行为侵害的是受害人人格权,是私权利,因此,对私权利的救济,首先应当由受害人自己提出救济的请求。在一般情况下,国家也就是公权力不会插手,主动进行救济和保护。
在立二拆四进行偷拍的时候,很多情况下是偷拍被发现,双方进行协商,最后得到被偷拍者的谅解,甚至被允许,这就没有问题了。被偷拍者不追究偷拍者的责任,或者被偷拍者不认为是侵害了自己的权利,甚至自己也愿意在公众面前展示自己,那就不构成侵权责任,或者说构成侵权责任而获得谅解和允许,当然就不存在侵权责任的问题了。
如果偷拍行为已经造成了公共秩序的扰乱,引起了社会的影响,那么,政府可能会进行干预,会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过这种可能性比较小。
杨:毫无问题,如果被偷拍的女孩向法院起诉,追究其侵权责任,那么,立二拆四就一定会被追究侵权责任。可能承担的责任形式,最主要的就是赔偿损失,根据侵权的情节,法院会确定一个适当的赔偿数额。此外,立二拆四还可能要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形式。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2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