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甘肃打黑第一案
2008年2月26日 10:45:40 源自:新华网 〖

2006年甘肃打黑第一案

2004年初,兰州市七里河区出现了一个以刑满释放人员胡松玉为首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壮大势力,至2005年初,已发展成为由53名成员组成的社会犯罪集团。他们大肆抢劫敲诈勒索非法讨债、强收保护费,作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成为为祸一方的毒瘤。该涉嫌社会犯罪集团涉案成员之多、作案之多为近年我省打黑除恶之最,被称为2006年甘肃打黑第一案,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省市警方经过一年时间的侦破,远赴成都广州上海青海等地追逃,终于将该组织摧毁。

40名被告分两批过堂

2007年6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将此案分为两批(胡松玉一批、李旭霞一批)处理,并分别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此案成员众多、案情复杂,兰州中院领导就此案及时向省高级法院兰州市委政法委做了专题汇报,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刑一庭副庭长张彤担任审判长负责审理工作。

为提高庭审效率,确保审判质量兰州中院针对该案被告众多、证据材料复杂、涉及罪名繁多的情况,在主管院长的指导下,合议庭于2007年8月6日召集控辩双方,成功地召开庭前证据展示会。

自2007年8月15日开始,该案历时7天审理。胡松玉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等一案和被告人李旭霞等18人抢劫敲诈勒索等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两案涉及罪名多达10项,包括组织领导、参加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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