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2月26日 10:45:33 源自:新华网 〖

黑老大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2月25日,兰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组织领导社会性质组织的胡松玉、沈虎、傅强3人,数罪并罚后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田春生、柯敬武、李磊、王建庆、尹层主、马六十一、周仕海、王雅武、张国强9人积极参加社会性质组织,数罪并罚分别判处7年8个月至2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张小岗、李健、王永龙、史永弟、李立峰、甘旭、赵世军、王彦明、张国强(老铁)9人参加社会性质组织,数罪并罚判处2年3个月至20年有期徒刑。

“张氏黑帮”12成员最高获刑18年

兰州张东强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于2004年,成员最多时达30人。该组织结构严密、奖惩严格,帮规明确禁止成员吸毒,逢年过节还会分发福利。该组织成立后曾多次以暴力形式替人讨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同时非法持有枪支。由于性质恶劣,此案被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同时挂牌督办。此案审理期间,黑老大张东强由于意外死亡逃脱了法律制裁

张东强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案发后,兰州公安局于2006年3月20日立案侦查。告破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5月18日向兰州中院提起公诉。除张东强外,涉及12名被告。据指控,12名被告中参与涉黑的7人,指控罪行13起。

组织层次分明结构严密

社会犯罪组织层次分明,结构严密。骨干成员包括胡斌声、刘强、马宗海、岳岭等人,他们听从老大张东强的命令。而这些骨干人员又纠集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打手团”,替该组织服务。该组织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型的结构,即张东强位于第一层,骨干成员为第二层,依次进行排列。张东强用购买衣服、不定额地发放生活费、支付过节费用等方式笼络下属,使内部成员死心塌地为其效力。张东强通过平时的管理,总结了一套特殊的不成文规定:不准恃强凌弱,不准吸食毒品,不准“看场子”;对违反规定的成员,采取轻则训斥、重则殴打或孤立、严重的以开除的方式以示惩戒。鉴于此,组织各成员慑于张东强的威严,对他言听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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