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周丛笑 通讯员 彭春阳) 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春季起取消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的六项费用。据统计,因取消这些项目,农村小学每生每年可减负120元,初中每生每年可减负310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可减负180元,初中每生每年可减负220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年减负达11个亿。
今年春季起取消的费用为:农村义务教育的课本费、作业本费、搭餐费;城市义务教育的杂费(包括原包含在杂费范围内的基本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科技活动费、帮困保学费、预防体检费和学生守则及证徽费等项目)、服务性收费限额、借读费。
据了解,从今春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内学生所需教科书和部分教学辅助资料由政府统一采购,免费向学生发放。为防止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的现象,三部门明确取消上述六项收费后,农村义务教育除按规定向自愿住校、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准再收取其他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除按规定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住校和自愿在校就餐、自愿购买校服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和校服费外,不准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部门要求城市义务教育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严格按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和去年文件规定的项目及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核定。校服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要坚持自愿和“保本不盈利”的原则。住宿费继续由省实行最高限额控制。严禁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在校购买学习和生活用品、在校住宿和就餐。尚无条件实行学生购票就餐的学校,伙食费只能按月收取,不得按学期预收。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搞好收费的公示。凡未按规定公示或学校实际收费与公示项目标准不符的,学生家长可以拒缴,并向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举报。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情节严重、社会反响较大的,要追究学校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