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春节,化名吴伟的桂某、化名张梅的李某和邓某,无法再像往年那样“欢度春节”,因依靠带小姐出入宾馆卖淫赚钱,他们在去年12月中旬被警方抓获,罪名是嫌涉强迫卖淫和组织卖淫。
为了强迫少女们卖淫,他们竟强行给少女拍裸体照,还真的把不愿卖淫的少女的裸体照寄给了她的父亲。
今年1月11日,昆明市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的批捕提请后,介入审查。
以“打工”名义诱骗
2006年10月,来昆明不久的张梅和吴伟商量利用小姐赚钱,并不约而同地盯住了利用未成年少女卖淫。
两人决定分工合作,张梅负责以“打工”名义将少女从原打工处骗出,为了在“思想上更易接受卖淫”,吴伟先对所有骗来的少女实行强奸。
然后,两人合作强拍裸照,以“将裸照曝光”和殴打的方式相威胁,强迫少女们在昆明市西苑宾馆、源江宾馆等20多家宾馆招待所进行卖淫活动。
截至案发,卖淫次数达3000多次。
2007年9月9日,被胁迫卖淫的小香和小竹逃脱后到大观派出所报案;10月29日,老韩从小香嘴里得知女儿小巧情况后,带着老家的亲戚来到云南日报群工部反映情况,希望借此求助公安机关帮忙,尽快把小巧解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