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规定千人以上活动须经报批
2008年2月17日 9:30:21 源自:新京报 〖

本报讯 据《哈尔滨日报》报道 今年起,凡是冠以“哈尔滨市”、“全市”等字样的活动,以及规模超过1000人的活动,都要向市大型活动办公室申报,获批后才能开展。记者近日从哈尔滨政府大型活动办公室获悉,该办下发了《关于报送2008年度拟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做好活动报送工作,确保2008年的大型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报送活动范围包括四大方面:一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或参与协办的活动,或冠以“哈尔滨市”、“全市”等字样的活动;二是活动规模较大,原则上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如大型展会、赛事及重要节庆活动等,或参加人数虽然不多,但活动规格和层次较高,如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或行业性的论坛、峰会等;三是需要市级投入或补贴资金额度较大(原则上在200万元以上),或需要市级投入或补贴资金额度不大甚至不需投入,但其他渠道投入的资金较多,且对塑造哈尔滨市城市形象、丰富文化内涵、提升城市知名度具有重要影响活动;四是其他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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