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离现场后几人打车来到一个路口,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3800元人民币和40000日元现金。郑某和小惠每人分了1200元人民币和10000日元,剩下的财物都给了王某。
分赃后,王某离开,郑某却觉得这点钱太少,于是决定再回宾馆去拿高档手机和笔记本电脑,随后郑某和小惠又打车返回宾馆。
郑某让小惠在出租车内等候,自己上楼,当打开陈某的房门时却发现陈某已醒来并追问他是谁,郑某只好谎称“走错了”,没等陈某再问,就匆匆下楼上车逃跑。
当日凌晨4时许,陈某发现财物丢失报案,小惠成了最大的嫌疑人。民警经过调查,于2007年10月29日将小惠抓获,此后郑某和王某相继落网。几人对抢劫陈某万元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近日嫌犯郑某、小惠和王某被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