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
遭色诱抢劫报复卖淫女
昨日黄征威当庭表示不认罪。黄征威说,2004年前他来深圳时,曾被发廊女色诱后遭到抢劫,来深圳带的2000元有1000多元被抢走,从此对发廊女产生了仇恨。
黄征威承认他作案4起,但不是故意杀人,因为他没有准备杀死这些发廊卖淫女。案发时,他都是被那些发廊老板和卖淫女拉进发廊的,因为他没有钱支付嫖资,于是想把她们掐昏脱身。
他认为,发廊老板和卖淫女也都有过错,发廊老板不应另案处理,而应该和他一起受审。
其律师辩称,黄征威主动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实,有自首表现,同时鉴于其作案情节特别,请求法庭对其进行精神鉴定。在最后陈述阶段,黄征威当庭对受害者表示道歉,并希望法官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官
被告作案时没精神疾病
检察官则认为,黄征威到现在还怪被害人把自己拉进发廊,说明他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至于发廊老板,因为其不是故意杀人案的同案犯,而且目前有的人仍然在逃,但司法机关会依法对其处理。黄征威作案前后思维清晰,在被抓后的交代也十分清楚完整、合乎逻辑,并没有发现其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法庭上,两名受害人的家属提起了共计62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要求,黄征威表示不愿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