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代理律师:应定性为交通肇事
2008年1月26日 13:51:06 源自:现代金报 〖

2007年9月19日上午9时,在慈溪浒山街道少年宫路上发生一起因口角引起的甲壳虫轿车撞人案件。此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这起轰动一时的“甲壳虫轿车撞人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昨天在慈溪浒山法庭开庭审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交通肇事案件如何定性,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成了昨天庭上各方争辩的热点。昨天法庭未作判决。 记者 陈善君 报道

案件回顾

一句口角引发一起撞人致死案

2007年9月19日上午9时许,暂住在慈溪浒山街道的黑龙江籍孙某开着一辆黄色大众甲壳虫轿车,和妻子徐某一起去吃早饭。

“甲壳虫”由北往南行驶至浒山街道少年宫路时,因当天台风刚下过雨,在骑摩托车的浒山街道人叶某身边停车时,积水溅到了叶某身上,双方发生争执。其间被孙妻劝开,当时周边有10来名目击群众

根据警方笔录,叶某指责孙某:“我人差点被你撞死了!”而孙某说:“撞死你怎么了?”

当叶某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同方向驶到甲壳虫轿车前方时,孙某突然启动“甲壳虫”用车头撞叶某的摩托车,致使叶某摩托车失控倒地,被迎面开来的一辆出租车碾压,叶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没有下车救人,但报警称出了交通事故

慈溪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对此立案侦查,并于当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予以刑事拘留

2007年9月26日,犯罪嫌疑人孙某被慈溪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透露,孙某26岁,在慈溪周巷接管丈人一家电器厂,自己还有生意。孙某和妻子都是“海归”,在新西兰留学时认识。

据了解,叶某今年38岁,经营一家小厂,事发当天上午,他驾驶摩托车刚送完11岁的儿子培训班。叶某家属说,撞人家属补偿了他们共计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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