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旁听席“爆棚”
2008年1月26日 13:51:03 源自:现代金报 〖

现场

法庭旁听席“爆棚”

“甲壳虫”撞人案于昨天下午两点,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慈溪浒山法庭开庭审理(因慈溪法院法庭正在拆建)。

昨天下午1点多,当记者来到浒山法庭时,门口已挤满了人。这起案件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记者听到一位路过的人一看这场面说:“哦,今天是甲壳虫撞人案开庭的日子。”

下午1点半,法官公诉人、被害人代理律师被告人代理律师都已坐到了席位上。法庭的旁听席很小,不一会儿就被人挤得爆满。被害人叶某的母亲抱着儿子的相框,坐在了最前面哭泣。

下午两点,法官准时敲响了法槌。被告人孙某被法警带上了法庭,孙某中等个,脸胖,戴着眼镜,显得比较冷静。孙某,黑龙江籍人,1982年出生,大众传播专业硕士学历,是留学新西兰读取的。

庭审

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公诉方表示:孙某有自首情节,判刑上可从轻考虑

宁波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还委托了律师作为其刑事案件的代理,认为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而被告人代理律师认为是交通肇事罪。

孙某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他表示自己不是想撞死孙某。只是想“蹩”一下孙某,吓唬他一下,并没有想撞的意思,后来是怎么发生的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公诉方对孙某“只是想吓唬对方一下”的表述,认为是避重就轻了。公诉人拿出了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案卷笔录,包括孙某本人,其妻子还有案发现场两边的店面人员、目击群众,详细地记录了案发过程。认为包括其妻的笔录、警方提供的碰撞后的车辆照片均可以证实,孙某加油门进行撞击。

公诉人在举证过程中,读了不下5名目击证人的证言,有附近的饭店、烟杂店、报亭、美容用品店等人证言,还原了当时的现场:

双方争吵后,甲壳虫轿车突然加速撞向摩托车。还听到“砰!”的剧烈的撞击声。

公诉人拿出了警方拍的现场照片,当时甲壳虫轿车已冲过了中间的黄线到对向车道上。叶某和摩托车就在对向车道上,出租车当时为了避让冲上了路边的人行道。

孙某为琐事引发争执,继而丧失理智撞人,有主观故意性,构成故意伤害罪。

公诉方表示,案发后孙某表现较好,有投案自首情节,判刑上可予从轻考虑。

分页: [1] [2] [3] [4] 下一页
精彩推荐
图酷频道
杂志在线
热点搜索
娱乐频道
资讯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