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了快3个月的活,老板竟一分钱都不给,我连回家的火车票都买不起。”1月11日下午,天空飘着雨,水西门韩家苑43号一家酸菜鱼馆门口,一名年轻女孩哭着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饭馆老板给她工资,雨水湿透了女孩衣裤。昨天,来自湖北的打工女孩罗原然找到快报诉说她的遭遇,可是,她的老板并不承认欠她工资。
“老板一分钱也没给”
“我实在没想到,老板的心这么狠。”20岁的湖北女孩罗原然去年下半年来到南京,2007年10月19日,她在水西门韩家苑43号一家酸菜鱼馆找了份勤杂工的工作。据了解,和老板万某谈好一个月900元工资后,罗原然没有签合同,便开始工作了。“我的任务是招待客人、传菜、洗碗”,虽然在这个仅有3名员工的小饭馆内,这样的工作量有些繁重,但罗原然说,想到工资还算可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饭馆生意不错,第一个月发工资时,老板找到我,只给我500块钱,说是怕我乱花钱,剩余的部分每个月帮我存着,过年一齐给我带回家去。”罗原然想了想,饭馆包自己吃住,平时也不需要用什么钱,于是便放心地一分钱也没拿,让老板将那500元钱也代为保管。
就这样,罗原然干到今年年初。眼看离春节越来越近,罗原然开始为回家做打算。于是,她向老板提出要工资买火车票。
“谁知老板一下像换了个人似的,声称前两个月的工资早已给过我了,一分钱都不欠我的。”面对老板突如其来的改口,罗原然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