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强烈反对进行转让
“乔家大院要被政府卖掉,县政府要动国家文物?”乔家大院多名职工在2007年12月20日上午就听到了县政府正在签订协议的消息。一名职工回忆当时的心情说,“第一反应是震惊,大家想去政府阻止签协议。”在馆长王正前的劝阻下,职工以“大局为重”,改用其它方式表达抗议。
与此同时,在10多公里外的祁县县城,受县政府委托,祁县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昊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祁县乔家大院旅游风景区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成立暂命名为“山西乔家大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司。
到当日下午,祁县县政府才将签约一事面告乔家大院相关负责人和15名职工代表,当即遭到职工的强烈反对。
昨天,记者拿到了这份转让经营权的《意向书》。记者在这份《意向书》上看到,景区经营权在公司存续期间归公司所有,拟设立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原乔家大院在册正式职工原则上由新成立的公司全部接收。作为转让经营权的回报,祁县人民政府每年可从公司获文保管理费1000万元。
经营权5年前几乎被转让
如同乔家的沉浮历史,围绕乔家大院的争论从未停止,转让风波也并非第一次发生。办公室主任孟希旺在采访中向记者透露,2002年底,县政府也曾有意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
一名职工回忆说,2002年11月的一天,当时分管旅游的副县长来到乔家大院,当着所有大院职工的面宣布,准备转让乔家大院的经营权,“马上有人站出来反对。”
经过商讨,确定统一书面申诉后,大院职工通过“短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市文物局、县文物局反映情况。短短2天内,山西省文物局就下发文件,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由于处理迅速,加上并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所以未引起媒体关注。
2007年年底,当乔家大院再次面临转让经营权,大院职工同样表示了反对。
据了解,大院正式职工工资每月在1000多元,这在祁县所在的晋中地区都属于高收入,一名临时工私下向记者表示,“正式工收入稳定,当然不希望转制,这意味着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