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取消配偶落户婚龄限制
2008年1月18日 10:00:14 源自:新京报 〖

本报讯 据《春城晚报》报道 今后落户昆明更加方便了。昆明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细化了户口迁移落户条件、亲戚投靠落户、外来人才落户等政策。该意见从1月20日起施行。

今后,凡在昆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即使本人不拥有房屋产权,但只要单位住宅具有房产证,且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满5年以上的,职工本人也可申请落户。

相比之下,在昆明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平方米以上大房子的,落户更加方便,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问题可一次性解决。在其他9个县(市、区),此项面积标准降到90平方米。

户籍改革前,在昆明有房并落户,婚后爱人欲从外省迁移户口至昆明的,将受婚龄满5年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父亲要年满60岁,母亲要年满55岁等条件限制。改革后,配偶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无条件投靠成年子女。

此外,还为高级人才建立了“绿卡”制度,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来昆工作人员,不愿转入户口的,可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本市居民户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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