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拟规定新任中小学校长需有支教经历
2008年1月12日 10:16:30 源自:城市晚报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吉林省计划于2008年上半年推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轮换制,新任校长需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我省还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评优选先、提职晋级予以优先考虑;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生,要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到农村任教的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宋铁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