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挺怪,在洗浴中心包房里“会”老情人,还要在房门上贴一张字条。
挺绝,这原来是个记号,为了让两名男子闯入包房拍照,以备敲诈。
服了,这两名男子分别是这名女子的丈夫、情夫,这招也是三人设计出来的。
怪事:女客人写字条贴门上
昨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介绍了案情,1月1日,一名自称姓荆(29岁,盘锦大洼县人)的女子跑到于楼派出所报案:12年前,曾被董某强奸。2007年12月30日晚在于楼某洗浴中心06号房间再次被董某强奸。
接到报案后,所长陈岩感觉到案情较为蹊跷。面对陈岩的询问,荆某吞吞吐吐。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陈岩觉得这起案件肯定有猫腻。他一边稳住荆某,一边悄悄地派民警黄恩平到案发现场调查。
很快,黄恩平了解到,2007年12月30日21时许,有一男一女去洗浴,女子正是荆某。房间是她开的,一名服务员发现,开完房间后,荆某还用烟盒纸写了“06”的字条,让服务员贴到门上。
“荆某自己开房,告别人强奸?”陈岩确定此案有问题。
警方调查显示,事发当晚,在荆某与董某进入房间后,两个男子直接闯入“06”号房间,拿着相机拍照。
陈岩和黄恩平分析,荆某在包房门贴上“06”很可能是给后进来的两个男子的一种暗号。
就在警方对荆某进一步询问时,派出所闯进3名男子,“你们为什么不去抓强奸犯……”
陈岩了解到,三人中一位是荆某的丈夫,一位是其朋友马某,一位是她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