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求助
川籍民工被困
据介绍,7月23日上午,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到举报称,13名川籍民工在山东省济宁市顺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被扣押,厂方要求民工家属拿钱赎人。民工还反映,他们在向企业反映工作满一个月未拿到工资时,受到社会闲散人员的威胁。
“他们是得知我们在集中整顿非法用工的消息后,打电话来求助的。”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接到电话后,他们立即与留有联系电话的民工刘大红、李勇取得了联系。据两人反映,山东省济宁市顺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招聘了一批在山东其他玻璃制品企业打工的川籍民工,被招聘时该企业与8名熟练工签订的合同约定:8名熟练工离开原企业到顺惠玻璃公司工作,顺惠玻璃公司支付不低于原企业的工资,办理社会保险,每人补偿离开原企业的损失18000元,录用熟练工家属等。
但意外的是,民工们到厂后却发现,他们的工资待遇、生活条件与招聘时厂方承诺的不符,尤其是在工作一个月后,发现厂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资、办理社会保险,故要求解除合同离开。但是,厂方却以追讨每人领取的补偿费18000元为由,禁止民工离开居住地,也禁止他们到厂工作。
两地联动
民工获救返乡
根据民工反映的情况,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迅速作出反应,认为这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企业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有限制人身自由等涉嫌违法的行为。
为了保护川籍民工的合法权益,7月23日11时,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与山东省劳动保障厅监察监督处取得联系,通报了有关情况,引起山东省有关方面的重视,表示要立即责成济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处理。随即,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又与山东省济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积极争取快速处理。当日17时,济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纠正了该企业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并责令给予民工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7月24日,济宁市劳动保障局对劳动合同纠纷进行了调解。
7月25日,民工致电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表示感谢,并告知已经获得企业补发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7月28日,被扣8天的13名都江堰民工平安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