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一个累犯获刑四年,狱中服刑时,他苦学法律读书看报,竟发现法院在判决中将自己的刑期计算错误,自己要多坐牢5个多月。昨日记者获悉,日前,成华法院最终作出刑事裁定,对原判决中计算错误的服刑时间进行更正。
今年5月24日,成华检察院监所检察官收到了来自眉山监狱罪犯的一封信。信中,罪犯张进称,他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到眉山监狱服刑。狱中,他苦学法律知识。在学习了一篇关于刑期计算的文章后,他发现了自己刑期计算的问题。张进称,这次获刑前,他曾被判过缓刑。但法院第二次的判决结果,并没有折抵被判缓刑之前的先行羁押5个月21天。由此,他请求检察官更正。
办案检察官很快查明,张进2001因参与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此后,他又一次犯罪。由于他在缓刑考察期又犯新罪,法院撤销以前的缓刑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但这次判决,在刑期计算上,却疏忽了对他第一次犯罪后被刑事拘留5个月21天的扣减。“这就是说,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张进完全可能多在眉山监狱服刑5个月21天。”检察官核实情况后,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最终,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对原判决中计算错误的服刑时间进行更正。成华检记者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