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的一天下午,周某在四中初中部办公室内,以向初中生小婧(化名)教授体操为名,将小婧骗到办公室,并趁房间里无人之机,先后两次摸小婧的乳房。小婧事后向父母提起此事,家长向派出所报警。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为了寻求刺激,明知小婧未满14周岁,仍进行猥亵,侵犯了儿童的人身权利,应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