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桂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由于《桂林日报》7月26日第七版关于“整治直指违规旅行社和导游”的不当报道,造成一定的影响,引起了部分旅游从业者于26、27、28日聚集到市政府上访。
桂林市委、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上访者诉求,副市长并予以接待和解答。公告希望桂林市民和旅游从业人员维护好桂林良好的旅游形象,促进桂林旅游更好地发展。
记者昨天翻查了《桂林日报》的该篇报道,报道称:“今年年中,市领导先后收到云南和湖北游客写来的投诉信。游客在信中反映,接待他们的旅行社和导游员提供的服务质量太差,他们欺骗游客增加景点和购物点,且安排食住条件很差,并存在诋毁桂林旅游景点及社会治安问题。”
报道还披露,6月25日,市委书记高雄在两封游客来信上批示,要求市旅游局加强整顿业界,“该曝光的要予以曝光”。为此,市旅游局指示桂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本月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各类违规行为50起,查扣导游证50个。
7月28日,桂林市旅游局负责人对媒体发表了“既然桂林的旅游发展势头如此之好,为什么还要下大力气规范旅游市场”的讲话,称“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几起旅游违法案件,主要特点集中在:个别旅行社和个别导游在客人不知情或者蒙骗客人的情况下,采取更换旅游项目的方式,赚取不正当利益。例如,以漓江的一小段取代漓江精华游等等。为了达到这种更换旅游项目的目的,甚至不惜贬低桂林最具代表性的景区和旅游项目,毁坏桂林的旅游声誉。”因此,将严厉查处和曝光这些违规行为。
7月29日,《桂林日报》和记者对报道不当发表了公开致歉书,称报道“造成不良影响,特向导游及旅行社公开致歉!” 记者:江湖
最新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市政府已对部分旅游从业人员上访诉求作出了答复。
一,关于桂林日报刘桂丹记者所写的《整治直指违规旅行社和导游》的文章有不当之处,造成了不良影响。桂林日报编辑部和刘桂丹记者本人将在桂林日报上公开致歉。
二,关于导游人员社会保险问题,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关于零团费、负团费问题,市政府历来是反对的,而且采取了措施进行处理。市政府重申,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坚决制止零团费、负团费现象,维护和规范桂林旅游市场秩序。
市政府再次希望市民和旅游从业人员从大局出发,共同维护桂林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
《桂林日报》因不当报道致歉
2007年7月29日
编辑部致歉:
由于我们编审把关不严,在本报2007年7月26日第七版刊发记者刘桂丹《整治直指违规旅行社和导游》的文中有不当之处,造成了不良影响,特此公开致歉!
桂林日报编辑部
作者致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