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市民状告120延误救治 被法院终审驳回
2007年7月28日 11:24:48 源自:新华社(北京) 〖
核心提示:北京市民张女士的父亲运动后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女士认为120急救车出车迟缓,延误了抢救时间,索赔5万元。法院认为直接导致张女士父亲死亡的原因是猝死,急救中心不存在延误救治的情形,终审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京华时报7月28日报道 张女士的父亲运动后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女士认为120急救车出车迟缓,延误了抢救时间,索赔5万元。

昨天,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去年7月1日晚,张女士的父亲在参加体育运动后突然晕倒,张女士于18点51分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中心于18点53分打电话通知朝阳分中心,调派救护车前往救护。据朝阳分中心记录,救护车于18点54分出发,19点06分到达现场,医务人员于19点11分为张女士父亲做了心电图,20点35分离开现场。

张女士对病历记录的到达时间提出了异议,她说120急救中心是在接到求救电话半小时后才到达现场,延误了抢救病人的最佳时机。她要求急救中心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市二中院认为,直接导致张女士父亲死亡的原因是猝死,急救中心接到救助电话后及时调派救护车辆,朝阳分中心接到指令后派车前往急救地点。虽然双方对急救车到达现场的时间产生争议,但法院根据朝阳分中心提供的病历记载显示时间和救护车的GPS全球定位系统的轨迹信息资料查明,急救中心在救治过程中不存在延误救治的情形。法院终审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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