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才15天,签了3份财产协议
2007年7月23日 14:11:31 源自:申江服务导报 〖

口述者:小达

第1份“协议”,何必认真

阿樊是我在上海交上的第一个异性朋友,日久生情,记不清从哪天开始“普通朋友”就变成了男友。那时,我俩都刚刚结束前一段婚姻不久,也各自争下了孩子的抚养权。因此我和阿樊有太多共同语言,却又同样对于再婚顾虑重重。同居了整整4年,期间分手又复合、再分手、再复合……我们这才下定决心重新组织起一个家庭

可我与阿樊之间的差异仍然是显而易见的———我比阿樊年长整整4岁,我的女儿也要比他的儿子大5岁;我已经拥有自己的事业,可以为我带来丰厚而稳定的收入,而阿樊任职于一家保险公司,虽然清闲薪水却极不稳定;更重要的是,这些年来我独自闯荡,阿樊却始终是长不大的“温室花朵”,他和儿子的一切琐事至今全靠他的父母照应。

对于所有这些差异我们都曾经反复探讨,终究没有任何结论。再婚的心态是非常微妙的,既渴望一切重新开始,又下意识地要为自己保留些什么———我是这样,阿樊当然也是如此。因此在有了结婚打算以后,我和阿樊决定来个“君子协定”,对各自的财产做这样一个约定:

1、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阿樊和我都拥有房子,婚后我搬去他家,但两处房子的产权人不作更改。

2、婚后每月每人出3000元作为家庭开销,节余部分存银行,作为婚后家庭共同财产

3、婚后要共进退、多沟通,如因一方过错造成婚姻破裂,那么过错方要补偿5万元给对方。

这只是我们之间的口头协议,也是第1份“财产协议”,并没有变成文字———我俩到底还很传统,害怕正规的财产公证会伤到彼此感情。可是阿樊却表现得很认真,对于协议的第3点坚决表示不同意。起初对于阿樊的这一反应我还觉得好笑,又不是白纸黑字,何必那样计较?可是后来我便有些气恼了,总觉得阿樊是急于为自己留“退路”。

第2份“协议”,阴影堆积

我到底还是妥协了,不再坚持所谓的“口头协议”,却没料到,关于“协议”的这场闹剧才不过刚刚拉开帷幕———

结婚证那天,我们约好了在阿樊家碰面。可一到他家我就感觉气氛有些奇怪,没人对我说恭喜祝福的话,他爸妈的神情反而显得很严肃。

“领证以前,你们先写份协议书吧,关于婚前财产。”他爸爸突然这样说道。

我愣了一下,还是答应了,然后飞快地将我俩之前商定的“口头协议”写下来,还很“贴心”地将第3点中的“5万元”改成了“2万元”。等我签过字后阿樊飞快地将协议抢了过去,咬文嚼字地研究了10分钟,这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俩就是揣着这份协议书去民政局的,一路上阿樊都显得挺开心,不断地鼓励我要好好过日子。虽然我努力堆出一张笑脸,阴影却开始在心头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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