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6月,郭先生将3.5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一储蓄所内,并办理了一年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他说,当天,他在银行《储蓄存款凭证》上填写了自己的姓名、金额、二代身份证号(18位)、手机号和地址等信息。
2006年9月5日,郭先生到该储蓄所取款时,被告知该存单已于2005年12月6日被挂失。2005年12月13日,该存单账号下的存款全部被取走。郭先生查看了挂失手续后发现,挂失申请书上手写了他的姓名、他的一代身份证号码(15位),但申请挂失人的电话及地址与他留存的地址、电话不同。经查,该挂失人填写的地址根本不存在。
最蹊跷的还是身份证———该储蓄所留存了申请挂失人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该证为一代身份证特征,载明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编号与郭先生本人身份证一致,但住址与郭先生身份证上的住址不一致,而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照片影像则根本不是郭先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