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状告饲料公司索要2900万专利奖励
2007年6月22日 20:37:43 源自: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记者 晨迪)“你可能觉得我的索赔高得离谱,但事实上专利技术确实能给一个企业带来很大的效益,我的索赔有足够的依据。”52岁的龚家竹的一起诉讼近日引起不少人关注:他状告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龙蟒集团”),要求支付专利技术实施效益与改进的奖励费高达2900万元的“天价”。该案即将在我市开庭审理。据悉,知识产权案件能开到如此高的标的,在国内非常罕见

一个模糊约定

发明人转让3专利 接受方“适当奖励

“我是一个以发明为业的人。1992年,我将自己的发明成果‘重力浮洗脱氟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一种硫酸法生产磷酸及含磷溶液的生产方法’、‘利用湿法磷酸盐废渣生产磷酸胺肥料的生产方法’3项专利技术许可龙蟒集团的前身绵竹龙蟒矿物质饲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龙蟒公司”)使用。几年下来,该公司的经济效益节节攀升。

1997年,龙蟒公司提出要将这3项专利买断。1997年9月28日,我们之间签订了技术专利转让协议,约定我将3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龙蟒公司,龙蟒公司在专利保护期内以每项专利每年10万元支付专利转让费,同时约定,根据每次专利实施与改进结果,龙蟒公司给予适当奖励。”龚家竹表示,就是这个模糊的“适当奖励”引起了这场官司

1998年,龚家竹被邀请到龙蟒集团工作,主管科技,最后担任科技总裁。龚家竹的代理人四川大学法学院的韩运浦教授表示,龚家竹先后对转让的3项专利进行了多项改进,并在龙蟒集团创造了16项职务发明专利。然而这么多年里,龙蟒集团一直没有给龚家竹任何“适当奖励”。

龚家竹称,龙蟒集团确实给了他小部分股份,但这是所有副总都有的待遇,这不能体现他发明创造带来的奖励,况且自己该得的适当奖励应比股份多得多。

一个未知数字

判决支付是肯定的 支付多少等待判决

“我一直向龙蟒集团要合同约定的这个适当奖励,对方没说不给,但一直以研究为名进行拖延,几年来一直没有支付。”龚家竹拿出当年的转让协议,上面有集团董事长李家权的签字“请范总阅,我会找你商定。”落款时间为2005年3月31日。

诉讼实效都要过了,我不得不起诉。”目前,龚家竹要求龙蟒集团支付奖励的诉状已经交到成都中院,案件原定于6月18日开庭,由于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将延期审理

龚家竹的诉讼请求是判令对方支付专利技术实施效益与改进奖励费2900万元。其代理人韩运浦教授表示,判决支付是肯定的,但究竟支付多少,这就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记者前日和龙蟒集团办公室取得联系,一位女士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又和集团总裁秘书联系,他也表示不接受采访。昨日,记者联系上龙蟒集团负责对外宣传的赵明建,他表示,这个案件正在处理中,他对其中的情况不是很熟悉,所以不接受采访,也不安排采访,他们会服从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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