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9月至2005年8月间,杨某利用其任检验科主任的职务之便,在采购医疗仪器的过程中,多次收受回扣,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美元1000元。2005年8月,经一名行贿者的告发,杨某收受回扣之事暴露。鉴于杨某在归案后主动坦白罪行,且已退出大部分赃款,法院遂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金华 吴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