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线索查不查?评估小组说了算
2007年6月14日 20:54:57 源自:正义网-检察日报 〖
广东深圳检察院推出了举报线索集体审查评估制度和网上跟踪督办机制,为该市检察机关举报工作带来新气象:举报人对检察机关处理举报线索的负责精神和效率表示满意;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有明显增长,质量有明显提高。

集体审查评估线索,消除了审批的随意性

2005年举报宣传周期间,深圳检察检察长接待日这一天,市民许某带着“两个目的”径直走到检察长跟前:一是举报某企业领导伙同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吞国家补偿款600余万元;二是反映其曾多次就该问题深圳市某区检察院举报,但一直没有答复。深圳检察院举报线索审查评估小组在客观分析线索价值后,决定将线索交由该院侦查部门限期办理。最终,立案2件3人的查处结果令许某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面对举报线索,查还是不查?过去,有人形象地用“检察长一支笔”来回答这个问题,这种个人审批制度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深圳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泰来解释说:“个人审批制对线索可查性的大小、是否需要初查、由哪个部门进行初查等环节的审查判断,均存有随意性。这既降低了审查分流的准确性,浪费了侦查资源,又缺乏内部制约。”

为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及时、准确审查举报线索深圳检察院于2004年10月推出举报线索集体审查评估制度,改个人审批为集体审查评估,并于2006年初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评估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分管渎职侵权检察及控告举报工作的副检察长和举报中心主任组成。凡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先由举报中心提出分类和分流处理意见,提交评估小组集体审查决定。评估小组根据管辖和可查性大小,将线索分为交办、移送、缓查、存查及管辖外5大类别,并对前三类作出6个月内办结、一年内办结、每半年清理一次不等的时间要求。

“集体的社会接触面更广,轻重缓急的分辨力更强,能最大程度地提高线索利用率。”唐泰来笑道。

网上跟踪督办,举报线索流转程序一目了然

今年1月20日,深圳市某区检察院举报线索网上管理系统的自动预警铃声,在线索管理员和案件承办人的电脑里同时响起。原来,两个多月前,该院举报线索审查评估小组对一起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侵吞国有资产案作了交办处理,根据“交办类线索在三个月内回复办理情况,六个月内反馈办理结果”的规定,在三个月临近之时,由于该案办理情况的回复仍为空白,网上管理系统自动预警,举报中心启动了催办机制。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如何掌握案件线索查处进展?过去,线索流转的各个程序均由人工操作,举报材料均为纸质管理,既不利于查找和统计,还难免会出现错漏现象,造成数据失真。而且,由于举报中心和侦查部门属平级单位,举报中心对线索查处进展的跟踪工作较难同步进行,督办机制不能发挥最大作用。为此,深圳检察院在成立举报线索审查评估小组的同时,建立了刚性的网上跟踪督办机制。该院举报中心主任詹高勇告诉记者,目前深圳检察机关所有举报线索从受理、审批、分流、查处、反馈到回复的整个过程均实行网上管理线索管理线索评估小组成员根据自己的权限,可对分流到侦查部门的线索进行跟踪,掌握具体案件的进展情况。同时,网上管理系统在案件承办人操作系统中,为每个办案流程设置一个向举报中心反馈的节点,案件实时进展情况将通过网络自动反馈给举报中心,避免超期延误。

既重办理时效,又重保密责任

今年5月28日,深圳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到一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线索。为调取关键证据,对该线索必须马上展开调查,该院举报中心及时启动举报线索会签机制,将线索在第一时间移交给侦查部门。目前,该案正在紧张办理之中。

集体审查评估提高了线索审查分流的准确性,但对部分时效要求极强的线索,集体审查评估程序会不会“拖后腿”?唐泰来笑着摇摇头说:“我们还有线索会签机制呢。线索进行网上登记后,由线索管理员交由线索评估小组成员逐一会签,之后迅速移交给侦查部门,而不是按部就班地召集评估小组审查评估。”

集体审查评估和网上跟踪督办案件制度的一个共同点是参与人员多,这会不会涉及保密问题?唐泰来说,“网上管理系统软件专业人士开发设计,相关人员只能在自己的权限内进行跟踪督办。目前,我们正在准备出台一项制度,届时将对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举报线索管理的创新机制给深圳检察机关带来了新景象,2005年至2006年底,该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33件356人,同比增长13.3%;检察机关侦查成案的案件已占立案总数的90%。

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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