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行不轨遭拒绝 放火威胁被判刑
2007年6月13日 19:31:41 源自:正义网-检察日报 〖

对农家留守女欲行不轨被拒绝,恼怒之下放火进行威胁,结果锒铛入狱。6月4日,经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李金红有期徒刑三年。

现年38岁的李金红是河南省新蔡县韩集镇何庄村村民,对本村丈夫长期外出的女村民彭某素有不轨之心。今年1月5日晚9时,李金红酒后来到彭某家门外,以说事为由要彭某开门。彭某拒绝了李金红的要求,李金红便向彭某的院内扔砖头威胁彭某开门,彭某还是拒不开门。无计可施的李金红便以放火相威胁,将彭某家院外的芝麻秆垛点燃,烧坏相邻房屋门一扇,因被群众发现抢救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新蔡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金红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认罪态度好,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罗振学 赵 广)

罗振学 赵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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