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盛玉红) 在美国,关于是否实施死刑的争端由来已久。一些人表示赞同,认为死刑是阻止犯罪的一种最具威慑力的刑罚。但另一些人认为死刑既不人道也不能阻止犯罪,因此坚决反对。过去几年来,美国多所大学的经济学家运用统计方法就此进行了一系列研究,结果认为执行死刑确实能阻止犯罪,每处死一名杀人犯,可阻止3到18人去犯杀人罪。
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经济学教授纳西·莫坎与同事曾于2003年就死刑的威慑作用进行了研究,并于2006年重新检查了研究数据,结果认为每执行一起死刑可减少5名杀人犯的产生,而停止执行死刑则意味着增加了5名杀手。他说:“我反对死刑,但是科学研究证明死刑的确起到了阻止犯罪的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
事实上,自2001年以来,不少经济学家像莫坎一样,运用统计方法对死刑的威慑作用进行了研究,并发表了多篇论文,论证死刑起到了阻止犯罪的作用。这些研究都在探究同一个基本理论,即如果做某件事,比如买苹果或杀人的代价太高的话,人们就会改变自己的行为,比如放弃买苹果或不去杀人。
根据埃默里大学研究者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调查,每执行一次死刑,平均能阻止18人犯杀人罪。而其他类似的研究得出的数字分别是3人、5人和14人。而休斯顿大学2006年一项研究表明,在伊利诺伊州2000年暂时中止死刑后,接下来4年里该州增加了150名杀人犯。
但是,死刑反对者对经济学家们的研究表示质疑,认为他们的研究方法是错误的,因此得出的结论不可信。还有些批评家认为,经济学家应该统计那些被判死刑的杀人犯人数,而不是所有的杀人犯。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研究结果虽然在学术圈内引起了广泛关注,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政策的制定产生任何影响,事实上美国已有多个州废除了死刑。
盛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