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能依赖制度漏洞受益者
2007年6月12日 17:08:28 源自:正义网-检察日报 〖
事件:“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表示。王小鲁带领课题组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国各地2000多名不同收入阶层居民进行家庭收支调查,完成了《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据6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评论:据介绍,此处的灰色收入主要有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收入、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

我们总习惯于将灰色收入产生的原因归咎于制度问题。但笔者以为,如果仅仅停留在从制度上找原因还不够。制度是人制定的。某种程度上说,制度问题就是人的问题。常常听到建立健全某项制度,但为何制度总是不那么完善呢?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现实中,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者,往往也是制度漏洞的受益者。靠他们防止腐败,无异于自我剜肉。完善制度的一个前提是制度的制定者一定不是制度漏洞的受益者。

制度导致腐败灰色收入,完善、健全制度,这样的努力目标也是正确的。但如何破解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者同时又是制度不完善的受益者这样一个困境,恐怕才是真正深层次的问题。同时,也是现实中许许多多制度明知不完善、不健全、有漏洞,而实际中又没有人去完善、去健全、去补漏洞的根本原因。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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